時至今日,行為藝術的名聲的確有些糟糕。在普通市民的眼中,行為藝術家幾乎就是一群習慣性裸體的怪人,或者熱衷于自虐、殘忍對待身體的瘋子。北京市文化局日前表示將出臺規定明確藝術品市場、尤其是美術品的界限和底線,希望使之適合大多數人的審美傳統,尤其是行為藝術的表現方式,將以法律法規的形式進行規范。
![荷花雕塑-池塘公園不銹鋼藝術荷花雕塑 荷花雕塑-池塘公園不銹鋼藝術荷花雕塑](/uploads/22041609/094051_88483.jpg)
向媒體透露此信息的是北京市文化局局長降鞏民,根據他的態度不難想象,這部法律的制訂大概已近完成。當有些二流行為藝術家屢屢用自己并不健美的裸體或者自己的鮮血頑固地驚擾公眾視線時,行為藝術被污名化便不可逆轉了。問題在于,行為藝術的污名和此次立法之間,是否構成了必要的邏輯關系呢?藝術批評家王南溟認為,在現有的法律框架內,藝術是自由的,應該允許藝術家實驗。如果藝術家的行為觸犯了法律,那么可以直接進入訴訟渠道解決,完全沒有必要專門出臺一個法律來針對行為藝術。
![龍雕塑-戶外海邊抽象藝術不銹鋼龍雕塑 龍雕塑-戶外海邊抽象藝術不銹鋼龍雕塑](/uploads/22041609/094928_49053.jpg)
并且,他認為立法過程需要從程序上就做到規范。最好是能組織藝術家、評論家、策展人和文化官員共同參與討論,在充分搏弈之后達成共識,然后出臺法律。他擔心的是,由于中國文化體制改革的滯后,文化管理部門會采用部門立法,并以行政力量代替法律。這樣的話,行為藝術的探索將隨時面臨掣肘。在早報記者就此事所采訪的藝術界人士中,這種擔心十分普遍。評論家朱其希望政府最好不要出臺這樣的法律,他說自己實在想不出這樣的一部法律將如何援引憲法依據,其權限又有多大。
![蒲公英雕塑-學校公園鐵藝不銹鋼藝術蒲公英雕塑 蒲公英雕塑-學校公園鐵藝不銹鋼藝術蒲公英雕塑](/uploads/22041609/094107_32098.jpg)
他憂慮的是,這個即將出臺的法律會毫不留情地從藝術形式、表演地點、傳播方式上全面壓縮行為藝術的生存空間。而藝術,尤其是需要互動、需要空間的行為藝術,是經不起這樣的限制的。為了說明此次立法的多余,他舉了個例子:在現有法律中,并沒有條文判定在公共場合的裸體屬于犯罪行為,“有傷風化”這個界定其實也是個更偏重道德譴責的說法。
![天鵝雕塑-公園廣場鏡面不銹鋼抽象藝術個性仿天鵝雕塑 天鵝雕塑-公園廣場鏡面不銹鋼抽象藝術個性仿天鵝雕塑](/uploads/22041609/092412_73421.jpg)
如果此次立法有條文專門針對行為藝術的當眾裸體,豈不是重復立法?北京市文化局的立法似乎已經不可逆轉。那么,它是否會帶來一些積極的作用呢?或者說,借助即將出臺的這部法律之手,能否洗刷行為藝術的污名?上海多倫現代美術館副館長趙松對此表達了審慎的樂觀。他認為現在的行為藝術當中的確魚龍混雜、泥沙俱下,這部法律也許能夠起到一定甄別的作用,“法治終究要比人治好”。
![鳳凰雕塑-廣場戶外抽象不銹鋼藝術鳳凰雕塑 鳳凰雕塑-廣場戶外抽象不銹鋼藝術鳳凰雕塑](/uploads/22041609/095329_86080.jpg)
趙松曾經前往德國考察當地藝術機制,他很欣賞德國法律中的“不管政策”,這個政策形同無為而治,為一切有關藝術、人文、宗教的活動設定了法律底線,底線之上就是自由。現在的問題是,這部法律似乎和趙松期待的那種情況有些不同,它很有可能就是一個部門立法的產物。因此,王南溟覺得指望這個法律對行為藝術起規范作用不太現實。
他覺得,只要行為藝術不觸犯法律,之后的一切問題都應該在藝術的范疇內解決。行為藝術好還是壞,是藝術評論來判斷的,法律杠桿起不了作用。朱其始終沒有承認行為藝術已經被污名化。他說,這是因為公眾誤解了行為藝術。大家看到的都是血腥、暴力,甚至有些色情的行為藝術,而大量概念的、理智的行為藝術則不為人所知。其實,朱其為行為藝術感到委屈記者很能夠理解。在藝術空間內進行的藝術實驗只是小眾的探索,屬于大家并不關心的藝術事件;
而藝術家一旦在街頭裸露,則會成為迅速搶占眼球的社會事件。行為藝術,就是在一片全民娛樂、全民狂歡的氣氛中成為墮落的代名詞。黑暗中的陌生人最容易被誤認為鬼魅,因為我們不了解他。中國的行為藝術,其實不只是有人以鐵鉤穿過自己的肉體,不只是有人在臭不可聞的廁所里和蒼蠅為伴,不只是有人將死嬰當成碳水化合物吞噬掉,多想想《為無名山增高一米》這樣的作品吧,那微涼的山風中悲愴蒼涼的意境,它也屬于行為藝術。
美術批評家陳履生:前衛藝術所表現出來的殘忍、恐怖,已經把藝術推到了一個挑戰人性、道德、法律的可怕的邊緣,不管何種藝術的行為如何前衛,只要以藝術的名義,就應該在“藝術”的范圍之內,不能超越社會道德和法律以及人性和公共利益。批評家張曉凌:這種極端化的“行為”是“以藝術的名義強奸藝術,個中原因,自然是為了名利。他們已大體上摸清了歐美雇主的脾胃,既要取悅于意識形態判斷,又要設法填飽其對“東方文化”饑餓的胃口。理論家李維世:對真正的前衛藝術和實驗藝術,我們采取寬容和開放政策,但決不允許搞那些血腥、色情、暴力的“邪藝術”。
《美術》雜志主編王仲:一些所謂的“行為藝術”根本不是藝術,只是行為,而且是丑惡行為,是打著藝術旗號的丑惡行為。既然“行為藝術”根本不是藝術,我們也就不可能從“藝術”角度來談它是不是中性的問題,因此也就不存在有沒有“好的行為藝術”的問題。藝術家舒陽:國內行為藝術創作歷經20余年,至今沒有一本真正有學術價值的專著。行為藝術的批評和創作各行其是,缺乏客觀公允的學術標準。沒有合理、公正、公開的藝術批評,對行為藝術的認識只能越來越亂。
如果要使行為藝術的批評真正具有學術價值,確實需要準確的專業信息,需要清晰、系統的梳理和開放的探討與交流。相信這樣的理論批評,也會使行為藝術更加良性地發展。行為藝術的鼻祖是一名叫科拉因的法國人。1961年,他張開雙臂從高樓自由落體而下,這稱作“人體作筆”。行為藝術多采取很夸張的表現手法,用行為來表達人對世界的看法。自行為藝術出現在中國以來,由于和中國人的審美觀、道德觀以及社會傳統反差較大,始終是人們爭論的焦點,在“行為藝術”的發展中部分創作者更以自虐、傷害、鮮血等極端行為作為表達的主要方式,直接挑戰人性和道德的極限。
自1980年代開始,中國大陸的行為藝術家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行為藝術作品,當時稱作“行動藝術Ac鄄tionArt”。直至1989年,行為藝術出現在中國美術館舉辦的“中國現代藝術大展”上,引起極大轟動。1990年代行為藝術的方式開始被藝術家廣泛采用,出現了北京“東村”這樣有名的行為藝術群體。但由于行為藝術家們的藝術活動所體現的激烈程度遠遠甚至超出了當時專業藝術人士的想象,諸如唐宋、王德仁、馬六明、朱冥、蒼鑫等藝術家均因其行為作品被警察拘押,最長的達3個月之久。